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一般项目为教师类项目,在一般项目的基础上,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专项项目。
二、专项项目
202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以下3个专项项目: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3.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此专项限教师申报,原则上只资助理工农医类项目。达到条件的高校,每年要确保立项一定数量的此类专项,支持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改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6岁,即出生时间应该1987年12月及以后)。
申报人如申报专项,请在项目申请评审书封面进行选择。
三、申报资格
(一)申请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教师类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4.已获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6.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
7.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四、申报材料提交事项
1.各二级学院未主持过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的专职教师须参与此次申报。
2.鼓励各行政部门及辅导员、班主任、教辅人员参与此次申报。
3.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经部门领导审核后的各课题申请人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2份)及申请书内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明细表纸质版(一式1份)(A4双面打印)交教务处225室。
4.行政部门由个人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将经部门领导审核后的各课题申请人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2份)及申请书内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项目明细表纸质版(一式1份)(A4双面打印)交教务处225室。
5.项目申请评审书及项目明细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魏振东
联系电话:0871-67985658
邮箱:yncjky@163.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