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3-2024学年下学期期末成绩录入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录入及审核
(一)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
任课教师须在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5日(17:00)前完成考试、考查成绩录入、送审工作(直接提交给相应学院的教学秘书进行审核),并由教学秘书提交至教务处考务科李红菊老师处。
(二)成绩审核
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15日(18:00)
二、提交成绩材料
(一)任课教师提交材料
任课教师需在2024年7月16日提交2份成绩单和按班级、课程装订成册的试卷册(试卷册装订详见附件3)给各学院教学秘书。
(二)学院提交教务处材料
任课教师提交的2份成绩单,教学秘书分别按科目整理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成绩在封面上须各学院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7月18日前交至教务处226室,另一份装订成册的成绩各学院自行保存留档。按班级、课程装订成册的试卷册各学院收齐后在开学第一周内提交教务处考务教材科归档,提交的试卷册各学院教学秘书按试卷移交(接收)登记表统计(详见附件4),并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试卷移交(接收)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任课教师认真仔细录入成绩,确保成绩的准确性;
2.教师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试卷评阅、装订(详见附件1、附件2);
3.教师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因个人原因为学生提分或降分。
4.严禁学生在评卷期间干扰教师评卷工作,违者将按违纪处理。
5.教师试卷评阅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录入学生成绩。
6.严禁学生参与试卷评阅,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通报处理。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