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 2024 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开展的项目内容
重点资助高校新型智库、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及创新团队与省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人文社科项目”),具体详情参考《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聚焦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发展需求立足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注重研究的创新性、应用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和社会效益。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一年半。
2.合作方应具有云南方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研究能力,双方具有良好的前期合作基础,特别注重开展合作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能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效果。
3.合作双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为合作双方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术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项目设计、研究人员组成合理,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有前期的研究铺垫以保证能够按期结项,参与研究的人员须知情并亲笔签名。
4.项目应根据《2024 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的范围进行申报,申报者可从不同的研究角度、研究方法和研究重点开展研究,根据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各项目负责人于 2024 年7月8日前将《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附件4)《202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各一式8份报送教务处2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申报将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研究项目,往年已有在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2.项目如获得立项,经费在开题后可使用30%,中期检查通过后使用 30%,达到研究目标,成果被采纳后使用40%。若项目到期不能按时结题将收回40%经费。
联 系 人:魏振东
联系电话:0871-67985535
邮 箱:yncjky@163.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2.202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4.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格式)
5.2024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月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