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化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与课程建设,本学期在校内在线学堂全面开展教师自建课程工作,现将在线学堂教学平台使用规范要求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需要在课程开课后的七周内将线下所授课程在校内在线学堂上完成线上创建,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课前、课后
为保证学生能获取到课程教学相关信息,所有课程必须在在线学堂教学平台以教学班为单位建设课程。课程主讲教师通过在线学堂建设课程页面,发布课程公告、课程学习资源,布置并批改作业,组织线上论坛讨论,及时发布课程过程考核成绩,落实完整的教学辅导过程,保证教学质量。
教师进入平台后在页面上侧“课程管理”里自建线下所讲授课程。一般课程内容建议包含以下栏目:
学情分析:教师根据教授班级的学情状况和所授专业特点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选择适切的线上辅导形式,能掌握同步教学与异步教学的教学方式,能熟练地使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进行教学;
课程通知:发布不同阶段教学安排提醒,比如开课学生准备、作业考试提醒等;
课程简介:本课程内容介绍;
课程大纲:按教务处课程大纲模板填写;
课程考核方式:公布课程考核方式;
教学日历:公布课程教学进度、教学进程明细;
课程资源:可按时间或章节结构上传课程学习资料,如PPT、参考文献、作业等;
作业及测验:可单独开设栏目,也可以与课程资源一起发布;
课程论坛:与学生开展课程讨论答疑;
成绩记载:及时批改作业,登记过程成绩。
如果部分栏目通过其他教学平台发布,须在课程简介中说明具体方式和途径。
(二)课中
为保证课程课程辅助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应注意以下要点:
1.调整教学设计。教师因根据线上授课特点,合理调整教学设计,修改教学PPT资源。
2.教师完成在线学堂建课、积极做好慕课专项教学检查,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安排。
(三)教学互动
教师应充分利用主要线上教学平台的讨论、公告、签到等功能在课中进行课堂互动,利用讨论区功能在课前、课后进行答疑互动,必要时可配合其他平台以满足教学需要。
三、质量监控
严格落实校院二级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教务处将组织学校学校督导专家对开课前、中、后的线上课程组织、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学生进行线上评价;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组织院级督导专家、院系领导、教学秘书等人员对在线学堂平台建课情况进行普查,对线上自建课程进行抽查。
教研室负责人应组织课程团队开展课程自查工作,确保在在线学堂上的课程框架体系完整,教学资源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无学术性错误,严把课程质量关。课程主讲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计划任务安排进行线上辅导工作,不得随意进行线上合班或更换授课时间、授课教师。
四、资源版权
教师应使用自制或已购置的教学资源进行线上教学,引用其他教学资源时应详细注明资源出处,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使用学校教学平台面向本校学生开展的线上教学所沉淀下来的课程资源版权归学校所有,课程主讲教师在本校教学范围内具有使用权。
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我校课程资源(含课程链接、二维码、平台账户等)分享给第三方平台、机构及其他使用者。学校鼓励教师与高校、企业、行业开展公益性质的线上教学共享,课程负责人应提交相关资料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使用支持
(一)培训活动。为保障教师掌握线上教学平台相关功能,教务处将组织相关平台培训活动(详见《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在线学堂教师端操作培训的通知》)。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通过培训资料进行学习。
(二)日常咨询。教务处咨询电话:0871-67985535。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