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2〕98号)要求,学校组织申报云南省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名额
经专家组评审后推荐2项参加云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
(二)申报范围
校属各部门或个人取得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示范性,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产生积极影响。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组织,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3)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 2 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
(4)已获得过往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重大突破,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自愿申报
申报主体按要求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于2022年8月10日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行政楼225室:
1.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清单
(1)《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签字盖章)。
(2)《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表》(附件 2)1份(申报人签字);
(3)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纸质装订成册)。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有关鉴定、验收等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可作为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
(4)如成果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请在推荐成果名称后标注“教材”字样,并提交样书一式 2 份。
(5)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2.电子版(含Word版、PDF扫描盖章版)发送至邮箱。
(二)组织审核、公示和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对成果完成人进行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在学校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提出2项推荐名单,按照《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指南》要求报送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教学成果奖是对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是党和国家重视教育教学的重要体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高效完成申报工作。
(二)宣传动员
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和动员,并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审查、推荐、复核及上报等工作。
(三)规范实施
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评审要求,坚决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871-67985535
邮箱:yncjky@163.com
教务处
2022年8月4日